2. 各设区市佛教协会审核统计后(各佛教院校归口所在设区市佛教协会统计上报),将受戒申请表、新戒统计表纸质文档盖章后,于9月10日前邮寄至省佛教协会,同时将新戒统计表电子档发至省佛教协会邮箱。
3. 省佛教协会会同传戒寺院进行资料审核,对符合要求的新戒审核无误后,予以登记,寄发录取通知书,新戒凭通知书赴戒场报到。
4. 新戒报到时,传戒寺院将对其进行面试,考察是否具有一定佛教学识和理解受戒意义,能否背诵《朝暮课诵》《沙弥律仪要略》和《毗尼日用切要》。
5. 戒场为戒子提供三衣、钵、具、洗漱用品等,新戒报到时需缴纳2000元戒费。
五、传戒寺院
1. 传戒寺院要在当地民宗部门和佛教协会的指导下做好工作安排,及时发布传戒通告,明确传戒相关要求。同时成立传戒工作小组,相关工作职责明确到人,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于9月10日前报省佛教协会。
2. 传戒寺院应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做好安全、卫生、防疫等工作,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,备足相关物资,严格人员出入,保障传戒法会圆满顺利。
六、名额分配
略。
七、联系方式
邮寄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匡庐新村8号同德大厦
邮编:210024
收件人:苗辉
电话:025-83580717
(戒子报名及资料邮寄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)